2021年12月9日,第十一届中德环境与气候变化工作组会议以混合形式举行。中方代表来自生态环境部(MEE)、商务部(MofCOM)、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MoT)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MNR)。德国方面,联邦环境、自然保护与核安全部(BMU)、联邦经济事务与能源部(BMWi)、联邦经济合作与发展部(BMZ)和联邦教育与研究部(BMBF)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联邦经济部国际、欧洲和气候政策司司长Kasten SACH博士和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副主任周国梅女士强调了双边伙伴关系作为中德两国在环境和气候领域合作的交流平台的重要性。在国际气候倡议(IKI)框架下的双边合作项目的政治协议是讨论的主要问题之一。这些项目商定了中德两国在中德环境伙伴关系第三阶段观念下的合作,以及中德气候伙伴关系和支持国家自主贡献实施项目的补充,这将使双方在气候融资、各省和各部门的减排合作以及气候适应方面的现有活动得到扩展。预计该项目将于2022年开始实施。
关于未来的双边合作,双方讨论了关于下列主题的合作想法:碳市场和非二氧化碳减排、通过能源部门去碳化支持中国的气候目标、中德在低碳交通方面的合作、气候投资和融资、应对气候变化的公共教育以及低碳且气候韧性的城市。此外,在气候政策和可持续资金语境下的海洋垃圾、自然保护区监测和供应链被认为是未来合作的潜在领域。双方同意在2022年第一季度组织一次工作层面的会议,就潜在的新的联合行动领域进行后续讨论。
以网络会议形式举行的第二次中德工作组会议被认为是非常富有成效的,同时双方同意在德国新政府成立后继续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