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mate Cooperation China
On behalf of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Initiative (IKI)

2021年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实现长期生态补偿制度的指导方针,相关方应承担其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同时建立政策实施的评估监督机制。

Photo Credit: GIZ China

首先是到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完备,以河流、天然林、湿地等生态要素为目标的分类补偿制度和以财政支持为特征的综合补偿制度得到完善。

下一步是到2035年,适应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基本定型,以生态环境要素为实施对象的分类补偿制度,将综合考虑生态保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生态保护成效等因素。

同时围绕国家生态安全重点,坚持生态保护补偿力度与财政能力相匹配,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通过市场化、多元化方式,促进生态保护者利益得到有效补偿,激发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加快推进法治建设、完善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为深化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改革提供更加可靠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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