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mate Cooperation China
On behalf of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Initiative (IKI)
关于我们

中德气候合作

 

    

       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正展示出前所未有的对实现经济和社会深刻转型的坚强决心。中德气候变化合作得到了德国联邦政府的支持,受国际气候倡议(IKI)资助,由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负责执行。

        为了促进中德气候变化政策对话,加快两国气候行动,中德气候变化合作旨在为利益相关者创建一个技术交流和信息共享的平台,不仅便于分享经验教训,还有助于利益相关者提振气候雄心,形成各尽所能的气候治理新体系。

 

我们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

  • 气候政策(减缓、适应、透明度)
  • 气候变化三方合作
  • 实施国家自主贡献地方合作
  • 工业脱碳
  • 碳市场
  • 可持续金融、气候金融
  • 《蒙特利尔议定书》及其《基加利修正案》
  • 非二氧化碳的温室气体减排

活动

Urban-Act应对气候变化背景下低碳和韧性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综合行动-中国部分启动会在京召开

2024 年 1 月 25 日,德国国际机构在北京成功举办了Urban-Act 项目中国部分项目启动会。50余位来自德国驻华大使馆、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经济社会委员会(UNESCAP)、世界城市和地方政府联合组织(UCLG ASPAC)、德国国际合作机构Urban-Act 泰国项目组、菲律宾项目组、印尼项目组,以及Urban-Act项目中方合作伙伴的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中方伙伴代表包括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同济大学、上海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西安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中心、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厦门市国土空间和交通研究中心、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

COP28之后——气候与环境社群合作联络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COP28结束后,作为德国联邦政府国际气候倡议(IKI)的一部分,GIZ 东亚分部实施的中德气候变化合作项目于2023年12月14日在北京主办了“中德气候与环境合作联络研讨会”。北京气候与环境从业者汇聚于该研讨会,促进彼此之间的联络和交流。

COP 28中德高级别代表边会举行

2023年12月2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下称“国家气候战略中心”)和德国环境署在阿联酋迪拜举行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八次缔约方大会(COP28)德国角举办题为“中德‘二轨’对话视角:从全球盘点看中德对可再生能源加速扩张的贡献”边会活动。中国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德国外交部国务秘书、气候变化事务特使詹妮弗·摩根发表了讲话。该活动由德国联邦环境署(UBA)和中国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NCSC)共同举办,并得到了德国国际合作机构(GIZ)的支持。

城市赋能环境中针对环境和气候变化议题的评估(CEE-ECG)学习论坛” 在第九届 UCLG ASPAC 会员大会期间举办

11月15日,Urban-Act中国项目组及其区域合作伙伴UCLG ASPAC在义乌组织了一次题为 “城市赋能环境中针对环境和气候变化议题的评估” 的学习论坛 ,以评估城市环境中环境和气候变化治理的现状和改进措施。此次学习论坛作为第九届UCLG ASPAC会员大会的平行论坛之一,吸引了约40名来自中国、泰国、印度、印度尼西亚、菲律宾、尼泊尔和其他国家的城市政府和机构的代表和从业者参加。

中德可持续金融与气候投融资系列研讨会于欧洲成功举办

为了弥合《巴黎协定》目标下现存的融资差距,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因素整合到投资决策中以促进金融领域的可持续性,有必要增强前沿金融专业人员在可持续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国际专家交流在这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此,2023年11月5日至12日,中德可持续金融与气候投融资系列研讨会分别在德国法兰克福、柏林与挪威奥斯陆举办。

中德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二轨”对话第七次指导委员会会议在德国柏林召开

2023年10月23日至25日,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徐华清一行7人出席在德国柏林举行的中德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 “二轨” 对话第七次指导委员会会议。此次会议是 “二轨” 机制活动进入第二阶段以来的首次指导委员会会议,会议就两国气候治理相关核心领域展开对话与交流。会后,徐华清一行对煤炭转型地区进行现场调研并会见了德国联邦外交部国际气候行动副特使诺伯特·格里森。

新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3月1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意见》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和区域差异,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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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是支持中国完成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自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启动线上交易以来,年均覆盖二氧化碳排放量约51亿吨,占全国总排放量的比例超过40%。截至2023年底,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共纳入2257家发电企业,累计成交量约4.4亿吨,成交额约249亿元,碳排放权交易的政策效应初步显现。在2019年至2022年,全国碳市场经历了两个履约周期,只覆盖发电行业,更多行业将需要被纳入。期间,企业排放报告数据造假问题突出,涉及重点排放企业和技术服务机构。而中国还没有关于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难以满足规范交易活动、保障数据质量、惩处违法行为等实际需要,急需制定专门行政法规,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运行管理提供明确法律依据,保障和促进其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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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划建立煤电容量定价机制

2023年11月8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与国家能源局(NEA)发布了一项关于建立煤电容量定价机制的政策通知。该政策提议将将现行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两部制电价,包括容量定价和电量定价。电量定价是市场导向的,反映电力供需动态和煤价变化。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大多数省份的煤电厂的容量电价为每千瓦100人民币(约合12欧元),而在七个具有更高可再生能源份额的省份,这一定价为每千瓦165人民币(约合20欧元)。这些省份包括河南、湖南、重庆、四川、青海、云南和广西。从2026年开始,所有煤电厂的容量定价将至少为每千瓦165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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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环境部发布 2023 年气候行动报告

生态环境部(MEE)于 2023 年 10 月发布了年度气候行动报告,详细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该报告题为 “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和行动”,概述了中国近期在环境管理和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举措和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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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印发:以“数字化”“网络化”支撑实现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化”

自然资源部于9月5日印发《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建设工作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以“数字化”“网络化”支撑实现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智能化”,推动“美丽中国”数字化治理体系构建和绿色智慧的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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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增加对伪造温室气体数据的司法解释

2023年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于2023年8月15日生效。这份包括了20条的司法解释,首次将涉碳排放数据造假行为纳入刑事规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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