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财政部(MOF)和国家能源局(NEA)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该通知旨在明确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GEC,以下简称“绿证”)适用范围、规范绿证核发、完善绿证交易,并通过绿证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有力支持。
该通知明确指出,绿证(GEC)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可用于统计和识别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其中一单位绿证等于1兆瓦时(MWh)的可再生电力发电。
该通知拓展了绿证核发范围,将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即对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所生产的全部电量核发绿证,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除存量常规水电项目外,所有由可再生能源电力项目发电的绿证都可以交易。自2023年1月1日起,具备全面市场化条件的常规水电项目也可以交易。国家能源局负责绿证的管理。
目前,有三个平台可用于绿证的交易: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www.greenenergy.org.cn)、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目前,可交易绿证只能出售一次。绿证的交易通过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进行。享受中央政府补贴的项目绿证,在初期主要通过双边协商和挂牌进行交易。创造条件推动尽快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不再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包括平价(低价)项目、自愿放弃中央财政补贴、中央财政补贴已到期项目),绿证收益归发电企业或项目业主所有,交易方式不限。
该通知具体规定了如何使用绿证以及将来如何进一步扩展其应用范围,包括:
- 绿色电力消费应与绿证交易相结合,在合同中明确绿证的数量、交易的实际电量和交易价格。
- 绿证应用于核算可再生能源的消耗,这将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
- 将建立基于绿证的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标准、机制和标记系统。
- 将进一步研究绿证与中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制(ETS)以及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CCER)之间的联系。
- 将推动绿证国际互认,旨在促进中国可再生能源消费与国际碳减排政策和机制对接。
该通知为中国未来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和整合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