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imate Cooperation China
On behalf of the International Climate Initiative (IKI)

国家能源局公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

8月31日,国家能源局针对2021年1月29日,中央第六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国家能源局反馈的《国家能源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研究制定并公开了《国家能源局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同意。 《整改方案》遵循“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主动有力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统筹生态文明建设与能源安全保障,协同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落实应对气候变化国家自主贡献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与美丽中国建设提供坚实保障。《整改方案》明确了加快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构建,加速低碳转型进程,明确“十四五”时期非化石能源将成为能源消费增量的主体,风电光伏成为清洁能源增长的主力和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提出统筹优化可再生电力生产和输送通道,着力提升存量输电通道利用效率和清洁电力占比,优先规划建设以清洁电力为主的输电通道;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参与推动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格控制新上高耗能项目。

此外,国家能源局今年已经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关于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的指导意见》等,并正在研究出台《光伏电站弃光率计算和统计办法》以加强可再生能源的发电与消纳。

《整改方案》提出深入推进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加强散煤治理,持续降低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要求“十四五”时期严控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是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机构,承担针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重要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国务院有关部门;生产经营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中央企业和其他中央要求督察的单位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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