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和其他政府机构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附上起草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和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探索差异化的气候投融资体制机制,2021年12月23日,生态环境部会同其他8个行政机关和金融单位,即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管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的通知》(并附《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方案(草案)》),这被认为是启动气候融资和投资试点工作的决定。